为一个区域设立空气质量目标

3.7 执行空气质量计划

3.7.1 执行系统的组织和方法
3.7.1.1组织

在前些章节,讨论集中在设定标准、确定区域空气质量的状态、确定一个问题的来源、最后是发展一个解决或者至少是考虑区域空气质量问题的计划。只有在相应的排放量实际上减少后,空气质量才会提高。空气质量管理系统很容易在确认问题和寻找可能的解决方法时迷失方向,进而很少考虑或者承诺在该系统结束后会实际上降低排放。

空气质量计划的执行系统的组织和方法对于整个空气质量管理过程而言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恰当的组织和执行的方法的话,实际的减排很难实现。很明显,没有哪一个组织可以不通过恰当的训练那些受激励的并被授权的员工而能正常运作的。这整本书可以写并且已经写了那些跟辨别并管理恰当的员工有关的话题。然而,本节并不会强调系统中的这些职员方面的事情,尽管在很多地方,对于受到更好训练、激励的环境专业人士有着大量的需求。读者应该阅读质量管理的书来研究系统执行过程中这方面的问题,我们的目的集中在系统通常的组织方面。

一旦某一空气质量计划制定了,下面两个步骤必须采纳。首先,在空气质量管理计划中所需要的规则和倡议必须建立起来,并且跟具体的计划同时予以颁布,用以达到期望的倡议。其次,规则一旦建立起来并颁布出去,就必须强迫执行;或者在倡议落实的时候,也该如此。

执行系统必须允许空气质量策划者、规则制定人员和强制执行人员之间适当的交流,而且交流应该是双向的,而不是单向的。也就是说,空气质量策划者既要跟那些强制机构与规则制定机构谈,又要听取他们的意见;规则制定人员必须跟强制执行人员与策划者之间交流;强制执行人员必须与策划者和规则制定人员之间沟通他们在强制执行任务时碰到的问题。此外,这必须在一种相互尊重的环境中进行,没有哪一个人的职责可以替代其他任何一个人。尽管这些想法可能看起来非常明显,实际上在一个空气质量管理机构的各执行部门之间缺乏深入沟通的现象非常明显,所以必须小心的培养这种沟通。

3.7.1-1 美国环境管理等级制度




执行机构的选择也必须考虑不同环境问题之间的平衡。人们很容易将空气污染问题或者水污染问题作为主要的考虑对象,而很少考虑或者忽视其他的环境问题。尽管这有时候是一个政治问题,在建立和应用空气质量执行程序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平衡的问题。



3.7.1-1.美国环境管理等级制度



跟欧洲和南美相比,美国在组织空气质量程序时倾向于采用一种独立的途径,美国倾向于将其组织在围绕媒介的地方。那就是说,它针对空气质量控制建立一个单独的程序,针对水质量控制建立一个单独的程序,针对固体废弃物控制建立一个单独的程序,这些程序在大多数情况下完全自主。因此一个空气质量管理程序将会包含一个计划单元、一个空气监测单元、一个立法单元和一个实施单元。美国环境管理系统的总的描述在3.7.1-1中显示出来了。

欧洲和南美倾向于根据功能或者行为来组织,也就是说,可能对于空气质量、水质量和固体废弃物有一个计划单元来强调,然后有一个执行单元来执行跟空气质量、水质量和固体废弃物相关的法规。最后,有一个监测单元包含了空气、水和废弃物。这些不同的单元可能会在政府的完全不同的部门里面,比如在智利,有一个完全独立的空气质量控制机构,CONAMA(Corporación Nacional del Medio Ambiente),但是建立和执行空气、水和固体废弃物规则的部门却在健康部里面,而一个单独的空气、水和废弃物监测单元却在健康部的一个不同的部门里面。表 3.7.1-2 提供了关于智利空气质量管理程序的一个总的描述。

3.7.1-2 智利环境管理等级制度








正如以前所介绍的那样,两种机构设置都有成功的应用。我们注意到智利作为具有更加成功的空气质量管理系统的国家之一,它采用的是根据功能来组织结构。英国也是根据功能来组织结构,而不是根据媒介。美国的亚历桑纳州没有采用美国流行的根据媒介来组织结构的方法,而是采用了欧洲和南美洲更加流行的根据功能来组织结构的方法。

根据功能组织结构使得专门技术可以在很大范围的媒介内发展,理论上讲,它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对不同媒介的控制提供比较好的平衡。根据功能来组织结构的缺点就是在项目计划者跟强迫执行者之间缺乏沟通,而且计划机构不能在执行优先权或者监控优先权中改变自己的地位。美国大多数的系统都认为亚历桑纳州根据功能组织结构的方法没有在其他州以及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根据媒介组织结构的方法那么成功。在CONAMA(智利的计划机构)里面的工作人员抱怨执行单元和监测单元对他们的空气质量问题的优先权摆得太低,而不是像其它问题那样。最近智利空气污染控制系统的审计结果要求监测系统、执行系统和计划系统之间有更紧密的关系。

根据媒介组织结构可以产生一个更加完整的空气质量管理系统,因为计划、监测、制定规章、执行规章都可以在同一个命令(比如,使空气清洁)下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就变得简单多了。采用这种方式组织的结构已经在很多情况下证明是非常成功的了。这种组织的主要缺点就是某一系统会跟其他媒介系统产生而来的问题隔绝开来,这样就会导致冲突的出现。一个重要的例子就是,水质量控制机构希望将污染过的水撒向空中用以除掉水中的污染物,这样就会产生空气污染的问题;空气质量控制机构希望将硫从燃料中除去,这样就增加了可能的废弃物污染的问题,这些情况下,空气质量控制机构就会跟水质量控制机构发生冲突。在根据媒介组织机构的情况下,需要做一些安排,确保管理员跟不同机构的策划者之间存在良好的沟通。

不管是哪一种组织结构的方法,都必须注意在不同的组织机构之间提供恰当的交流,并且将资金、公平性和执行的优先权平衡好。



3.7.1.2方法

在空气质量管理机构里,采用对利益相关者有利的方法在提高空气质量方面是一种很重要的考虑方法。在一个理想的世界里,每个人都在一起工作,为了让社区得到最好的结果。实际上,商界全神贯注于挣钱,公众只是考虑了他们面前非常狭隘的利益,政府变得对过度官僚化漠不关心。

至于机构的结构,美国和欧洲在他们的项目执行活动中,采取不同的方式。美国喜欢采用一种非常开放、但是更加具有对抗性的方法来执行他们的项目。在欧洲,公司似乎更愿意主动的降低排放,而且很多的规章和执行的行动都可以商量。

两种方法都有各自的优点,而且很难决定从长期来看,哪一种方法更加成功。工业界一直在随着社会规范在调整,它与究竟哪一种方法能够或者应该使用有很大的关系。如果采用商量方式的方法确定是最好的途径,那么就应该花很大的力气将该商量的途径公开,这指的是在前面讨论过的透明性的问题。如果处理得不小心的话,协商的规则以及执行的行为对公众而言,就会看起来像或者直接变成了“幕后”交易。再一次,在一个区域建立一种方法来执行这些活动的时候,整个政府的操作过程以及社会的规范都起到了作用。

跟商量的方法相比,具有对抗性的方法的确能确保受调整的工业界被更加强有力的推进。在一些地方或者商界的一些部门,这种具有对抗性的方法可能是唯一可行的将空气质量改进日程往前推进的方法。在一些有严重空气污染问题的地方,这种情况尤其正确,在那里必须采用很强硬的控制措施。

跟通常采用的方法紧密相连的一个话题就是将保护环境与保护经济平衡起来。工业和经济的发展办公室通常主要看到的是关于环境的决定的经济影响;而监管和保护环境的群体只是集中在考虑空气污染所引起的人民健康和财富的损失。很显然,两方面必须考虑发展一个恰当的控制质量管理方法。时间限制使得环境符合性成为一种经常用来让经济随着环境的改善而经历必要的改变的工具。此外,就如下一节要讨论的,规章制度的成本效益的评价是第二个重要的考虑方面。

结果就是,通过综合计划、制定规章以及符合性的执行体系,环境符合性得以达到。如果系统是根据媒介来组织起来的,那么必须注意鼓励处理不同媒介的系统之间来回的交流。如果系统是根据功能来组织起来的,那么系统必须建立在确保透明度、不同功能之间的交流和有效的交换的基础上,而且要恰当的平衡好关系,使得处理不同媒介的系统之间能够实现环境符合性。最后,用来实现环境符合性的方法会很大程度的影响系统的结果!对于具有最有效的符合性的系统所采用的方法跟社会准则有关,而且会从商量的方法变化到对抗性的方法。